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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成

来自:湖北工业大学成教网   2011-03-25    浏览81次

  毕业设计(论文)是成人本科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及创新能力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第一条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可学习科学论文的撰写并提高写作能力;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考核学生综合专业知识在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

  第二条 能力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须搜集、甄别、筛选论文所需资料的能力,努力熟悉和掌握所论述问题必需的资料,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所研究的论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体现出:分析问题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搜集查阅文献资料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的比较和运用能力,计算机运用和外文应用等能力。
  第三条 内容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科研与写作能力的锻炼和考核,是包括写作水平在内的综合能力的体现。论文要求结构合理、立论正确、逻辑严谨、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深刻、有力、条理分明,语句流畅。论文主要由7分部组成:摘要、目录、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及引用资料、附注。字数一般在6000-10000字左右。
  1、摘要:“摘要”提出要研究的问题,取样方法和对象,研究设计和工具,以及重点介绍研究结果和结论。“摘要”力求简洁、明了,一般字数在300-500字左右。
  2、目录:按论文的逻辑或书写顺序、编号及大小标题书写清楚。
  3、前言:主要包括研究动机,问题背景,选题原因及与实际问题的关系,研究的重要性,研究的目的,研究假设或待解决的问题,名词及定义以及论述范围和限制。
  4正文:这是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方法,设计资料的整理,分析问题的论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在此应得到充分的论证。要求清楚的描述研究对象、方法、范围和性质,详细阐明研究的实施过程,提供相关的较详尽的数据、资料、图表;通过分析客观、明确列举出研究发现,展示自己的观点及依据。
  5、结论和建议:结论是在分析、研究过程中所遇到或引发的思考,是放在大架构中研析的成果,观点要明确,要有自己的创见。建议论述要层次分明,合理可信,应具有参考价值。
  6、文献及引用资料:论文的参考文献是指完成“论文”过程中读过的相关书籍、期刊、报纸及网络资料。文中引用的“观点”、“案例”或数据等资料均应在此列出,作者、或论著名称、出版社、版本或期刊号。
  7、附注是论文的最后部分,可以对学校、教师、合作部门及自己论文形成期间予以帮助、支持的表示感谢,也可以附上个人的资料或文中引用的图表或相关资料。
  第四条 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要工整的书写在稿纸上,或用A4纸打印,认真填写论文封皮。装订成册,排列顺序为:封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及论文评定表。在目录中要求将各层次标题及相应页码按论文的先后顺序书写清楚。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

  第五条 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六条 指导教师协助学生落实选题,为学生提供相应文献、资料的指导。
  第七条 指导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的科学态度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定期检查进度。
  第八条 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包括对论文内容的评价、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估、对学生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写作水平评定、指出论文(设计)中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写出评语。#p#分页标题#e#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标准

  第九条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需经过答辩才能确定,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第十条 优(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定标准为: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以明确的观点、方法提出问题并有创见性地解决问题。论文内容充实具体,层次清楚,图表清晰,文笔流畅,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答辩时回答准确无误,表达清晰。
  第十一条 良(80分以上,含80分)的评定标准为: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以正确的观点、方法提出及解决问题,论文内容充实,层次结构合理,图表清楚,文笔流畅,工作态度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正确,表达清晰。
  第十二条 中(70分以上,含70分)的评定标准为:能运用所学知识,以较正确的观点、方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论文内容比较充实具体、结构层次合理,工作态度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较正确,表达较为清晰。
  第十三条 及格(60分以上,含60分)的评定标准为: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文内容一般,分析论证不够充分,图表、计算等无大失误,工作态度较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无大的失误,表达基本清晰。
  第十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论文为不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需重作。
  1、没能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论文中分析有错误。
  2、论文层次结构不合理,不合要求,且答辩时不能回答提问或回答错误。
  3、论文全部或大部分抄袭他人成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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